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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出台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2-25 11:52:17 来源:中医科 孙瑛芝 责任编辑:年生义
近日,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市健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方案》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明确今后要从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切实做好基层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等8大方面22项具体措施中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方案》要求,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县级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下同)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配备完善服务设施设备及人员,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得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达到30%。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3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
下一步我市将强化考核督查。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县区要进行约谈。通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构筑全民积极参与的大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