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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关天“白衣天使”怎能推卸责任?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何世鹏西峰温泉乡何坳村武畔队村民,2015年7月,我妻子卢晓霞因子宫病变,在西峰区人民医院做了子宫摘除手术,手术做的很成功便回家调养,虽然妻子并无不适但我们还是听医生的嘱咐按时复查.8月29日我陪同妻子到西峰区人民医院复查,可万万没想到灾难降临了复查过程中医生竟然将膀胱截破,起初西峰区人民医院相关人员包括院领导并不承认是人为,说是旧伤,后又请庆阳市人民医院泌尿科专家做检查和鉴定,结果是证明是新伤,是医院的责任,我自己携带检查资料去西京医院咨询专家专家言这不是看病.好好的人就每天躺在病床上尿液无法排出通过导尿管排出,生活彻底不能自理,我全家陷入了无穷的痛苦中,我每天除了照顾妻子同时也咨询相关专家如何治疗,最后确认需修养三到五个月手术,如今四个月过去了我与区医院多次协商无果,为了能让病人早点康复,肯求能为我们农民做主。谢谢!
回复:何先生: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委立即责成西峰区卫生计生局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5年7月1日,卢玉霞因“间断性阴道流血3月,头晕、乏力1月”到西峰区人民医院就诊住院,医院诊断:子宫内膜非典型增生,子宫肌瘤,慢性宫颈炎,双侧输卵管炎,双侧卵巢囊肿。7月16日在全麻下施行了腹腔镜下子宫全切术及双侧输卵管卵巢切除术,8月4日出院。2周余,患者因间断性阴道血性分泌物到西峰区人民医院复查,经对症治疗无明显好转。8月29日患者再次到西峰区人民医院就诊,妇科检查后考虑阴道残端愈合差,需行阴道残端出血点缝合术,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给予残端缝合术,术后出现膀胱阴道瘘。
膀胱阴道瘘发生后,西峰区人民医院邀请了市人民医院进行了会诊,建议待3个月后伤口稳定再行进一步手术修补治疗。近期该院与患者进行了沟通,计划转至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一院进行手术治疗,住院期间一切治疗费用及2名家属陪护费用暂由西峰区人民医院承担。关于患者提出的有关要求,我委已责令西峰区卫生计生局和区医院全力配合,明确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