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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管理使用
发布日期:2015-07-22 00:00:00 来源:流动人口科 刘文辉
今年以来,庆阳市进一步转变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方式方法,靠实各级责任,强化业务培训,落实评比通报,全面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应用水平。上半年,全市信息协查综合反馈率达到99.25%,超过省上责任指标4.25个百分点。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及时率和信息质量,督促县区切实加强对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村级及时上报、乡镇及时修改、县级时时监控、实际按月通报评比等有效措施,健全完善了信息平台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信息交换质量、效率得到提高。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乡两级有专人负责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使用工作,督促县级每周对乡镇流动平台信息交换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导,督促乡镇、村、社区充分运用平台对流动人口的结婚、怀孕、出生、节育、婚育证明、孕环检、证件协作办理、流出、流入等基本信息进行交流和通报,杜绝反馈不实或不及时等现象发生。乡镇、社区专人每天查看平台信息,对提交查询和反馈的信息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并及时深入村、社区做好入户调查核实工作,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核实情况,在平台上及时反馈或提交。
规范采集,及时录入。要求县(区)、乡(镇)坚持每天登录省级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全面 落实“日浏览、周反馈、月通报”的工作制度,认真安排部署流动人口信息接收、反馈工作。乡镇定期对属地范围内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及时变更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对流入人口身份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逐项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登记录入平台。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档,及时登录平台,录入人员的信息填写齐全,对于流动人员信息不完整或无法查找的,及时留下相关信息,通知户籍地。
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县对信息交换平台的使用情况进行随时监控督导,对上报数据实行月统计、季分析、不定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录入交换反馈信息不及时的,在全市予以通报。凡受到通报批评的乡镇,将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通过建立档案并提交已婚育龄妇女协查通报和生育节育服务信息,及时查收协查通报、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信息。督促县(区)每季度对通报的后进乡(镇)重点解剖,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