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医疗广告审核
发布日期:2015-10-12 14:35:52
医疗广告审核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
621000000000WS000-FW-0007 |
事项分类 |
管理及服务 |
事项名称 |
医疗广告审核 |
行使依据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3、8、9条 |
办理主体 |
庆阳市卫计委 |
受理条件 |
庆阳辖区内按规定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 |
申报材料 |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
办理部门 |
庆阳市卫计委医政科 |
办理地点 |
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228号 |
联系电话 |
0934-8855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