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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1 00:00:00 来源:办公室
庆阳市卫生局文件
庆市卫防发(2008)102号
关于加强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预防控制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分析,截止5月20日,全市共报告麻疹病例52例(其中庆城县报告40例,占76.92%),报告发病率2.07/十万,较上年同期上升168%。报告流行性腮腺炎569例,报告发病率22.59/十万,较上年同期上升12.79%。特别是5月份以来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呈快速上升趋势,全市报告麻疹病例35例(占68.6%),其中庆城县报告27例,庆城县庆城镇5月10—20日已报告麻疹病例15例,属于麻疹暴发。5月份全市报告腮腺炎病例200例,较上年同期上升17.65%。其中环县南湫乡中心小学发生腮腺炎61例,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他各县(区)均有病例报告,属于散发病例。为了加强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预防控制工作,控制疫情暴发。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防制工作,认真分析辖区疫情发生情况,提出预警措施,及时向政府报告,争取各部门配合支持。庆城县、环县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尽快控制麻疹和腮腺炎发病。各县(区)卫生局要统一协调安排,落实各项防制措施,明确疾控、监督、医疗机构工作责任,做好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监测、报告、隔离治疗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县(区)疾控中心要深入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麻疹和腮腺炎病例监测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主动监测,指定专人每天深入临床科室搜索麻疹和腮腺炎病例。尤其要指导做好村级卫生所的监测工作,避免迟报漏报,以及由此导致的疫情扩散。凡发现的麻疹病例要及时通过网络直报,以乡镇为单位10天内发生5例以上麻疹病例,或以村、学校为单位10天内发生2例以上麻疹病例,则按暴发疫情报告。无论散发或暴发病例均要采集血清进行实验室确诊,并开展个案调查。对发现的麻疹和腮腺炎病例,要隔离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尽量减少二代病例发生。尤其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病例后,要尽快通过卫生局和教育局,加强对病例的隔离治疗。
三、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接种。由于近期全市麻疹和流行性腮腺炎发病率远远超过了历年同期水平。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势必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为尽快控制发病,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要求庆城县在全县范围内对8月龄—12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应急接种。环县在全县范围内对8月龄—15岁儿童进行麻腮二联疫苗应急接种。应急接种的疫苗和工作经费争取县级财政予以解决。各县(区)在加强疫情监测的基础上,对麻疹和腮腺炎疫情进行预测预警,如有流行趋势,要尽快组织开展麻腮疫苗接种,防止疫情扩散。接种方法可参照以往以乡为单位的集中定点接种模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疾控中心制定下发。接种用麻腮疫苗,由市疾控中心通过省上统一定购,逐级发放。5月25日前各县(区)向市疾控中心上报疫苗使用计划,以便统一组织定购。6月20日前完成预防接种工作。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区)要结合近期手足口病防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疹和腮腺炎防制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群众防病意识,配合做好防制工作。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疾病控制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各县(区)疾控中心,长庆职工医院
庆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印发